2022-03-28 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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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《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、 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5〕904号)文件精神,我院对水杨酸软膏等6个医院制剂价格进行了核算,现公示如下(见附件)
公示期限10天,从公示之日算起。
监督电话: 医院医费办0571- 87236651;
临床药学部 0571-87236542。